三、始亂終棄

蓋天古佛文衡聖帝

詩:

彰明義理醒迷惘 聖道弘揚淳俗風

慈培功德福來延 教忠守信尊綱常


 

請示者:郭○傑,三十六歲。

住址:高雄市苓雅區。

 

 

查:

  郭信士十餘年來身患精神疾病,信士家人到處訪醫,仍未能使信士恢復如常人一般。此乃因信士於宿世前,曾造一惡行,因果報應之故。信士前世生於清同治年間,為廣西桂林一帶人氏。自小父母雙亡,獨自一人流浪,以打拳為生。此時信士名喚錢朝露。有朝路過山間,黑雲密佈,風雨交加,無可避風雨。正好山下有一茅屋,住著一位父母早亡,留下少許土地業產,獨自為生的董玉竹姑娘。錢朝露奔入董姑娘住處避雨,兩人一見如故。在飲酒吃飯間,度過風雨之夜時,情投意合,而發生乾柴烈火之事。

 

  因董有些產業,錢事後以甜言遊說:「不如將此土地販賣為銀兩,帶到城市創業,結為夫婦。」董氏看錢朝露一表人才,且長相忠厚,而信以為真,於是將產業販賣一空。錢朝露得到董氏的銀兩後,竟將董氏帶到城市賣入娼院。董氏因受不了精神打擊,於是在娼院房內懸樑自盡。錢朝露帶著銀兩,另立家庭。錢此世的所作所為,有違天律,所以不到五十歲就受劫慘死。錢魂一死,即進入酆都閻羅各殿一一受刑,受刑期滿,再度轉生為郭○傑

 

  董玉竹亦轉人身,轉生於台灣台南縣麻豆鎮郎裏寮子郎一號。姓黃,名叫宗新。於十五歲時,因身受水劫身亡,亡於196071日,即陰曆庚子年荔月八日,午時亡。黃男魂亡後再度入幽冥,受冥刑。期滿在冥府因果孽鏡臺上查知此段被害之冤,並查知宿世前,害死自己的就是陽世的郭○傑,因而向法律主 東嶽大帝,討得火簽令旨,應緣入身糾纏,欲使其發瘋而亡,以討報此段之恨。

 

  欲解之法:宜由信士家人,在能力範圍之內,速多發大善願,行布大陰德,每月於神佛之前懺悔,求赦討報的火簽令旨早日收回。所有功德要指名迴向給黃姓男魂所得。行布多少,黃魂得多少,自離信士之身多少。

 

  吾佛念信士的家人父母,一生行善布德,所做的無畏法施功德,難計其數,故吾佛也以無相佈施的功德,助其化解。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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