八、殺夫奪妻

觀世音佛祖

 

詩:

天有風雲難測知 人之禍福旦夕時

唯有功德可避劫 脫出因果逍遙持

 

又詩:

佛前稟求因果事 事已危急又何如

如今業障臨頭報 報應自古本無私

 

請示者:吳益○,男,四十八歲,住高雄縣仁武鄉。

 

查:

  信士於某夜凌晨丑時,由冤靈郝初規執東嶽殿所發的火簽令,會同鳳山城隍駕前黑白無常〈注七〉兩將軍,進入信士之身鉤捕其魂,討報前世的冤業,致信士突然當場不省人事。雖經醫急救,但名醫均告束手。因此疾非單純的腦充血及血栓中風之症,乃因果也!此因果症說來話長,應由前生言起:

 

  信士前世姓,與郝初規本爲同窗好友,生於清嘉慶年間的江西九江。因郝家貧困,卻早娶表妹林氏爲妻。林氏長得甚美,蕭途雖富有,且已娶妻生子,然因蕭妻比不上林氏美豔,故早思染指林氏。清嘉慶二十四年,蕭約郝遊學於南昌,同參學於南昌李德嘉宿儒的門下。

 

  郝思家無恒產,且嬌妻未生一男半女,實不願遠離家門,讓嬌妻獨守空閨。然蕭一再慫恿,且言所有學費均由其墊付。郝拗不過蕭之再三勸說,而告別其妻,同往南昌。途經德安縣境的溪旁納涼時,蕭將郝推入湍急的溪中淹死,並即整裝回鄉,再偽稱兩人失散。鄰人均相信富家蕭途之言。最後,蕭以照顧林氏之名藉機親近,終被染指同居。

 

  此爲信士前生所造的罪孽。如今因果報應已臨,故而郝魂請領東嶽大帝之旨令,會同黑白無常,非要報此冤仇不可。依因果律法,恐非吾佛之所能排解。

 

  宜速設香案,叩求上蒼赦罪,再發大善願,而且所行功德均指名迥向給郝;並於神佛之前懺悔求赦在郝魂願意和解之下,方能提早結束此因果!此示。

 

  〈注七〉:有人問,陰間的鬼神何能毒打、拘捕陽間之人?其實人有肉體靈魂之分,鬼神鉤捕毒打的是人的靈魂之身。靈魂之身大約就是中醫所講的血氣的氣。中醫的氣病就是無形的靈魂之病。鬼神的陰氣入身會形成精神分裂、癌症、腎性水腫、尿毒等等血氣之病。因果業力所形成的氣病若不化解,中西醫光在肉體上治,如何治也治不好。

 

  再者,鬼神拘捕人的事真有其事嗎?有。編者曾在台中監獄、台中看守所、澎湖監獄當宗教師,給囚犯們講九年的佛法。有一次在台中監獄的病舍,講到了在一九九九年臺灣九二一大地震時,黑白無常將軍現身拘捕人的事蹟時,有一位身材很高壯卻一身重病的同學(我們稱囚犯為同學)突然舉手説:「我遇到過黑白無常將軍,我可以作證。

 

  接著他手指著臉上一條約八公分長的疤痕説:「這就是黑白無常將軍弄的。那是我在入獄之前發生的事。有一天,我在南投縣的草屯鎮做了一件很違背天理的事。做完,剛打開車門要離開時,突然白無常將軍現身,手拿著雪白的鐵鏈。它的身高約有一米九,很壯,將鐵鏈一甩,就鉤住了我;再一抖,我整個人就飛了起來。掉下來時我的右臉撞上車門的邊角,就劃出這條溝。真的有黑白無常鉤人的事。

 

  此外,編者有一同事張老師去草屯鎮理髮時,理髮師告訴他一件十分不可思議的事:「我的小弟天生有陰陽眼,就讀南開技術學院,有一天下午三點半下課後走出校門,走到中埔公路邊,突然看到一個令人驚駭的景象:有兩位黑白無常將軍用鐵鏈拖著他的哥哥即我的二弟,二弟滿身是血,而且一直回頭看小弟,好像在求小弟救他的様子。這個景象長達三四分鐘才消失。我的小弟十分納悶,怎麼會看到這些景象呢?當他走到中山路的紅綠燈時,看到我的二弟躺在路旁,機車被撞得扭曲不成形:翻開我二弟的屍體,滿身是血,與剛剛看到的樣子完全相同。」

 

  這是一件真實的事,證明陰間的確有「黑白無常將軍」在抓有罪的人。其他有關黑白無常將軍鉤人、抓人的事蹟,請見編者的另一本善書《善的力量》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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