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二、姦淫損節

亡魂自述因果:

  罪魂在陽世之時,家住嘉義縣布袋鎮。罪魂父親姓,下有胞弟三人,罪魂為長子,名曰福良。在罪魂尚年少時,父母相繼染病去世。遺下許多產業,由罪魂和三名胞弟,耕種維生,並無分產。至長大娶妻後,兄弟分炊,各自成家立業,自力更生,以農為業。此時罪魂已娶鄰村春桃為妻。在世曾施德行善,鋪路造橋,以利益世人。

 

  然自罪魂娶妻至三十九歲,夫妻雖恩愛,並無生下ㄧ男半女。從此罪魂每日怨歎在心,時常恨天怨地,責罵佛聖神仙:「我如此行善布德,虔誠奉敬神佛,何益?全無感應。世間作惡的人,卻子孫興旺;行善的人竟無出一丁半子。」從此罪魂不再行善,每日遊蕩在外,結交酒肉朋友,花天酒地。

 

  我妻春桃相勸:今世無子,定是前世有造罪,今生所行的功德不足之故;不要自暴自棄。罪魂無動於衷,反與我妻春桃發生口角。一日,罪魂一時怒氣衝天,口出惡言責罵,並出手毆打。從此罪魂夫妻見面就口角,即使胞弟前來相勸,也無法挽回罪魂自甘墮落之性。每日只知借酒亂性,鬧得家中雞犬不寧。事過數天,我妻春桃竟然厭世投水自盡身亡。罪魂受此打擊之後,心情更加變壞,無惡不作。

 

  適鄰村有名寡婦,名曰秀美,早年喪夫,養有一名女兒名曰金鳳,長得姿容絕色,年方雙十,甚是迷人。罪魂有一天,心生邪念,走進秀美家中,向她的女兒求親,不從。罪魂心中不甘,以狠毒的手段強佔秀美之身,敗壞其名節。不久,金鳳許配蕭家。罪魂乃捏造污辱金鳳清白的謠言,並威脅蕭家不可娶金鳳。一日,金鳳知情,一時怒氣衝天,離家出走。經過數天,被人發現,已投水自盡身亡。秀美聞報此事,惱怒之至,竟萌起厭世之心,在家懸樑自盡身亡。此爲罪魂在陽世時所作所為,罪孽重重疊疊的實情。

 

  由於曾在陽世造下罪孽,不能寬宥,雖然已受第一殿秦廣王、第二殿楚江王定判應受苦刑,第三殿將再判進入穿心地獄受刑二十年。期滿後將再入銅柱地獄烤刑十年;再判轉生爲乞丐三十年,亡後再轉生爲半身不遂之人。

 

  希望世人以罪魂爲借鏡,知過必改,便是善人。只要善德足夠,諸事自可如意。

 

  不可先善後惡,否則天律不從,罪加一等。世人作事,宜一切心存情、理、法,勿違背良心。祈共勉之,戒之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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