﹝故事輯證﹞一、帷薄宜修

 

帷是繡維,薄是門簾,是分隔室內外的東西,帷薄宜修是勸人居家室內,必須男女有別,門戶隔障,遵守禮儀的意思。

 

 

善  證

 

      大凡男人都是不說內房的事情,女人也不談論外面的風情。古時,若非祭拜、喜慶或喪事,男女是不准有相互交接器物的舉動的,即使有交接器物,也只是授受器物而不親手,所以說男女授受不親。家庭更是男女各走各的巷路,浴室各別,床分內外,不准通用衣服,不准言談嬉笑。男子若要到室內,沒有燈火就不進去,進入了也不可喧嘩或比手劃腳。夜間行走,必須提燈燭,不提燈燭就不外出。女子出門,更必須將面目掩蔽起來,不可過於抛頭露面,夜間沒有火燭就不可行路。道路上男子走右邊,女子走左邊,樓梯也是如此。

 

      以前的文伯公其母親就是季康子的堂叔祖母(即嬸婆),有一天,季康前往拜謁她,她只隔著門與季康子談話而不露面,並將全家的規矩都一一向季康子指示明白,季康子受報後即一直遵守著,不敢稍微逾越。孔子聽到了,即認為這是分別男女居室的禮儀而嘉許之。古人之所以這般慎重男女居室的規則,大概是要杜絕邪思在未發生之前,謹防淫禍于未來吧!現世人心不古,道德禮儀更漸被摒棄,男女居室的規則能不遵守嗎?

 

 

淫  證

 

      滇南縣,承先志先生是一個富家兒子,他的舅母湯氏也是地方的名望之士,可惜不注重居家的規則。湯氏生了一個女兒,十分美麗,早已許配給別人而待嫁閨中。因承先志與湯氏是親戚的關係,從小就經常來往,並且與湯家兒女一同遊戲玩笑,父母也互不禁止。等到長大以後,也繼續如此。不料,竟然在家人不顧忌的情形下,做出淫亂的行為。時日一久,湯女已懷有身孕,等嫁到夫家,已經將要生產了,她丈夫發現後,心中不甘,於是控告到衙門去,湯家為顧全面子,傾盡了全家財產去賄賂縣官,並且再給她女婿數百兩黃金,再將女兒帶回,才得以息事。湯氏經這番打擊後,愧怒成疾,竟一病不起而死。咸豐五年時,盜賊造反作亂,匪徒進入滇南郡時,承先志家中的男子全部被殺死,女的也被強姦,湯家也同時遭受慘報,所有女眷也都被汙淫。兩家所受的慘報這般深,莫非都是由於帷薄不修,男女居室,規矩不分清的惡果。這件事是伍笠樵從滇南回到綦縣親口傳述出來的,講的都是非常真確的實事。

 

      悟一子居士說:今世常見有些人家,藉妻子的美色,放任她在外面勾引姦夫,再乘機向其姦夫敲詐勒索。或是以騙婚手段,而得到不少金錢,愛財而取之無道,只不過現世化用而已,立見消亡。如果男子貪花好色,老年必都落魂飄泊,絕難子孫昌盛,老來不是得疾病,腰酸腳疼,半身不遂,就是雖有子女卻難得孝心等種種惡報。常言:萬惡淫為首。因色欲是每個人天生就有的本性,所以為人修身立德,戒色戒淫是最切要的。為何如此說呢?經書曾說:逆者為仙佛,順者為眾生。吾人若能戒色淫,非但戰勝了自己的欲念,而成聖賢仙佛。反之則敗德亂行,種種惡事都敢作出來,小惡則受種種輪回苦報,大惡則下地獄而不能超生了。悟一子苦口婆心的敬勸世人後,並作勸世詩兩首如下:

 

 

勸女詩

 

女人樹仔號搖錢,求淫得利兩雙全;

血污池中多喚苦,魂歸地獄慘熬煎。

 

 

勸男詩

 

尋花問柳敗身家,緣因耳目喜貪邪;

陽世縱然有漏網,陰司難脫罪刑枷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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