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、好色則精神衰弱,必不能辦事

(一)

周思敏曰:人生天地間,聖賢豪傑,在乎自為;然須有十分精神,方做得十分事業,苟不先於年富力強之時,除去欲心,節省欲事,以保守精神,築好根基;則雖有絕大志願想做絕大事業,往往形空質朽,神昏力倦,必至半途而廢,一無所成矣。

浮薄少年,好掩其惡。外強中乾,至精盡力虧而始悔。然追悔已無矣,可歎!

 

(二)

目下縱慾宣淫,莫甚於官場之浮薄子弟。聚談則無非閨閫,結伴則浪跡狎邪。以縱欲喪身為趣事,視敗倫傷化若尋常。相煽成風,罔知顧忌,不知心無二用。色欲情深,必致拋荒正事。

 

蓋心力既分,則精神必短,氣血必弱,事業必不成。

求名者,因好色欲而名必敗。求利者,因好色欲而利必喪。居家者,因好色欲而家業必荒。為官者,因好色欲而官業必墜。

考之往古,有歷歷不爽者。

 

且淫心,即眾惡之因也。惡因日積,罪孽日深。顯則傾家蕩產,一家之衣食無憂。陰則削祿減年,一生之榮華盡喪。甚至精竭髓枯,神昏血盡,百屙叢起,一事無成。

 

皆因好色一念害之也,可不畏哉!可不懼哉!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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