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卷 法戒錄 勸遇難者
第一卷 法戒錄 勸遇難者
勸遇難者(共三則,二法、一戒)
在動盪不安、顛沛流離的年代,能保全一個婦女的貞節,功德必然加倍。損害一個婦女的貞節,罪過也會加倍。一得一失有天淵之別,必須嚴格自律,勉力行善。
汪一清(《續筆乘》)
明朝嘉靖(1522~1566)末年,漳州的秀才汪一清,在動亂中被反賊抓住。當他看到反賊綁來的一位婦女正是某位學友的妻子時,就認成自己的妹妹,要求把她贖出,得到允許。反賊把他們兩個關押在一間房子裡,經過一個多月,汪一清沒有起過邪念。後來這位婦女被贖回,他的學友哭著向他禮拜表示感謝。不久之後,汪一清就中了進士。
[按]柳下惠坐懷不亂的美德,在汪一清身上再次見到。古往今來,曾有幾人能這樣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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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注】春秋時期魯國的大夫柳下惠,有一次在城門過夜時偶然遇到一位無家的女子,當時天氣寒冷,柳下惠怕這位女子凍傷,就用衣服裹著她坐在自己懷裡,直到天明也沒有動過不好的念頭。魯國人聽說這件事後,知道他是一位操守嚴明的君子,沒有人對他的行為表示懷疑。
張文啟(《不可不可錄》)
明朝末年,福建的張文啟與周某在山中躲避賊寇,來到一個隱蔽的地方,見已經有一個少女躲在裡面。少女見到他們二人進來非常驚慌,想躲到別處去。張文啟說:“你現在出去肯定會遇到賊寇,我們倆都是老實人,決不會侵犯你。”半夜裡,周某想佔有這個少女,張文啟極力阻止才沒有發生。天亮以後,張文啟擔心周某再起歹意,就陪少女一起出山。等賊寇退走後,立即找到她的家人來接她回家。張文啟後來娶了一位姓黃人家的女兒,嫁妝很豐厚,見到自己的妻子時,才知道正是在山中一起避難的少女。後來生了兩個兒子,都中了進士。
[按]那位周某的報應肯定不久也會降臨,可惜沒有記載,無法瞭解詳情。
池州舟子(池州人述)
清朝康熙癸卯年(1663),池州發大水。有人駕著船救起一名少女,想姦污她,這位女子只好又跳入水中,遇到一棵樹才得以生還。一年後,這位女子嫁到另一個村子,成婚的第二天,發現她的公公正是當年想強姦自己的人,心中十分悲憤,哭著告訴送嫁的人,就上吊死了。
[按]後來女子的娘家與婆家打官司,這件事才被人知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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